半岛综合体育一起物业纠纷长达三年未解决,经陕西省咸阳市检察院启动检察和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起纠纷得以解决。
2017年6月,陕西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实业公司”)购买咸阳某广场负二层1号房屋,该房屋所处区域与某广场所在的商住区负二层其他区域相互连通,负二层配电间、风机房等设备用房为整个商住区的公共用房。同年9月,该商住区业委会与咸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书,约定由物业公司在商住区开展物业服务。这期间,实业公司通过物业公司购买水电。自2019年初起,实业公司区域的场地垃圾由其自行负责清运。
2020年2月14日,物业公司起诉至咸阳市秦都区法院,要求实业公司支付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的物业服务费192万余元。法院以双方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未完全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为由,判决驳回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法院认为该商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实业公司的房屋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半岛综合体育,遂参照办公类最低收费标准判令实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110万余元。实业公司后向陕西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
无奈之下,2023年5月22日,实业公司向咸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物业公司又没有给我们实业公司提供服务,为啥要我们支付物业费?”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情绪激动地说。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充分审阅了案卷材料,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物业服务人及业主,本案纠纷僵持三年未能彻底解决半岛综合体育,影响了双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解决当事人讼累及方便双方后续合作的角度出发,该院决定先行启动检察和解工作。
承办检察官首先与实业公司进行谈话,耐心倾听其诉求,明晰案件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心结”所在。实业公司并不否认在物业公司处购买水电、争议区域与商住区其他区域有相互依赖关系等情况,但认为自己并没有享受完整的物业服务,保洁、安保、垃圾清运等事宜都是自己聘请人员完成,并支付了相应费用半岛综合体育,因此对判决支付的物业费数额意见较大。
结合实业公司的意见,承办检察官对卷宗中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法院认定的事实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双方在长期诉讼中所面临的诉讼成本增加和经营机会消减等影响,对检察和解的适用、检察和解与执行和解的关系等进行了讲解,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提出了和解方案。最终半岛综合体育,实业公司表示会考虑检察机关的意见。
两次谈话后,实业公司主动对接了物业公司,双方经协商同意和解。于是,承办检察官及时引导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实业公司给付29万元,物业公司自愿放弃剩余金额。实业公司随即撤回了监督申请。
2023年11月9日,实业公司履行了给付内容,案件执行完毕。至此半岛综合体育,双方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据悉,2023年,咸阳市两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共引导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36件,快速实现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推动了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郝雪王鹏杨益)